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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1年10月25日 信息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编辑: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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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兵团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兵团党委关于医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充分发挥对口援疆优势,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兵团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建设

(一)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增效。以提高兵团医疗服务水平为目标,积极参与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争创兵团分中心。依托第一师阿拉尔医院、第一师医院两所医院建设兵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一师阿拉尔南疆心血管优质医疗资源扩容项目建设。依托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兵团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建设兵团北疆和乌鲁木齐区域医疗中心。突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五大救治中心”能力提升,构建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以兵团死亡率、致残率、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强化学科建设,加强引进、培养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加快补齐专业专科短板,提升兵团区域诊疗能力,达到疆内先进水平,减少跨省就医。(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二)强化高质量紧密型医联(共)体建设。持续推进兵团乌鲁木齐区域医联体和师域紧密医共体建设,落实牵头医院对各成员单位的人财物一体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牵头医院龙头作用,统筹负责区域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实行同质化管理。实施兵师医院对口帮扶项目,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师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高师域就诊率。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临床医师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公立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发挥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建立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的慢性病防、治、管、教“四位一体”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做实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加快推进师市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馆全覆盖,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兵团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兵团党委编办,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配合)

(三)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第一师阿拉尔医院和第八师石河子市泉水地医院建设南、北疆兵团传染病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依托兵团医院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中心。依托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对现有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兵团)改扩建。建强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传染病医院。各师市依托师级医院建设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依托第七师奎屯中医院规划布局兵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兵团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配合)

三、强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模式创新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常见、多发疾病临床需求,统筹兼顾疑难疾病为导向,发挥国家和兵团临床重点专科的引领辐射作用,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以特色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落实疾病诊疗规范,加强就医全流程质量控制,力争实现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同质化管理。推进兵、师、团、连四级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优势中医专科建设,加大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到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兵团级临床重点专科,区域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兵团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兵团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推进医学技术创新。鼓励支持医疗机构、科研院校积极开展基础和临床研究,推动医学技术创新研、学、产一体化,推进应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依法依规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员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推进建设兵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搭建临床医学技术创新平台。依托对口援疆医疗优势,通过援疆医疗资源托管、组团式援疆、设备引进、技术引进、院际合作等方式,提高科研能力,助推医院综合实力提升。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兵团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兵团科技局、医保局配合)

(三)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积极推行日间手术,逐步提高二、三级医院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建设兵团急救指挥信息平台,逐步完善师市医院急救中心(急诊科)、团场医院急救站,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加强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兵团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兵团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快医疗卫生领域5g网络建设,2021年实现兵师两级医疗机构、团场医院覆盖率分别达到50%、30%。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医联体影像、心电、检验、远程会诊等诊疗中心建设,逐步向师市推广部署,促进区域医疗信息服务协同共享,实现基层医院检查检验、师级医院诊断。建设居民电子健康卡管理平台,推动实现全国范围“一卡通用”。加快推进兵团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推广,2022年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 医疗健康”实现全覆盖。探索推广应用手术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落实国家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兵团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运营管理体系

(一)加强医院科学管理。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医院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医院按照规定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整合医疗、教学、科研、人、财、物等资源系统,提升医院全面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制度建设,再造业务流程,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提升运营效益和投入产出效率。科学运用医疗大数据,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规范医疗行为,引导医院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兵团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全面落实《卫生健康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国卫财务发〔2021〕14号),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将各类收入、支出、成本费用、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现预算编制覆盖医院所有经济活动。加强对公立医院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兵团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兵团财政局配合)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内部控制建设,建立与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促进依法依规办事,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有效,推进廉政建设。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进医院后勤社会化管理,推广“一站式”后勤服务。(兵团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兵团财政局配合)

(四)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为导向,全面开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强化结果运用,与财政补助、评优评先、选拨任用领导等挂钩。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依据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完善医联(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兵团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动力创新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岗位管理。公立医院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按照医、药、护、技、管等不同类别自主合理设置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5%,医护岗位比总体逐步达到1﹕2左右。师域医共体内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原则控制在3﹕4﹕3左右。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由公立医院自行开展岗位聘任,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创新招聘方式,公立医院自主开展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人才招聘,对人员总量内的工作人员实行同岗同薪同待遇。(兵团党委编办,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以下简称“两个允许”)要求,综合考虑公立医院公益性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医疗服务收支结余、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和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落实兵团党委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要求,落实公立医院在薪酬总量内分配自主权,鼓励向临床一线、关键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以及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业绩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并适当向下沉基层的医务人员倾斜,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逐步建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体系,充分考虑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患者满意度等因素,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鼓励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不计入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挂钩。(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医务人员培训培养质量。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加强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大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等培养力度,造就一批疆内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打破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评价机制。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可申请组建卫生健康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程序核准备案后,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兵团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动建立兵地医药服务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市场为主导、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全国交易价格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医疗服务项目准入管理,依法依规推进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遏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兵团医保局牵头负责,兵团卫生健康委配合)

(五)深化医保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建立日间手术付费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中医特点的医保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支付方式。实行医联(共)体总额预付制度,建立健全“结余按比例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结余部分主要用于提高医务人员绩效待遇。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推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逐步扩大采购范围。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加强留用资金管理,推动公立医院在合理用药基础上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兵团医保局牵头负责,兵团卫生健康委配合)

六、丰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文化内涵建设

(一)坚持患者需求导向。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质量安全为底线、以保障权益为重点,坚守“悬壶济世”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围绕患者就医全流程,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加强院前、院中服务,积极向院后延伸医疗服务。加快智慧医院建设,为患者提供信息提醒、自主查询打印等服务,利用线上线下、远程现场相结合等方式,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消除就医障碍,畅通看病途径。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建立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兵团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传承医学人文精神。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培育和塑造医德高尚、医风严谨、医术精湛的行业风范,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加强医院院训、愿景、使命等医院文化建设,引导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使命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兵团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兵团党委宣传部配合)

(三)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休息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提高定期健康体检质量。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青年骨干深造进修,激励医务人员开展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关心关爱职工生活,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完善医院安检设施配置,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解决医疗纠纷,积极为医生购买医疗责任险。对医疗暴力“零容忍”,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兵团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兵团司法局、公安局配合)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制定落实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办法,健全干部培养教育、交流锻炼、监督约束制度。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与医院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机制。加大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力度,加强“以院包科”和传帮带,强化医疗技术骨干培养。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坚持引进和培育相结合,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培养选拔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专业人才。(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加强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推动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尖端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和尖端人才的“双培养”机制。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机制,党委组织部门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对所办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塑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全面开展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兵团各级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路径目标,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相关改革政策,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师市、兵团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公立医院补助政策,建立稳定可持续的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等投入政策,并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倾斜。(兵团财政局牵头负责,兵团卫生健康委配合)

(三)加强监测评价。兵团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对各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以适当形式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成效好、推进有力、亮点突出的医院,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补助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奖励。同时加强对各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情况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兵团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的培训解读,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兵团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兵团党委宣传部、网信办配合)

2021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1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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