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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应急管理局

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三条措施

发布时间:23年06月27日 信息来源:兵团日报 编辑: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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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进 解卫疆

近日,兵团应急管理局出台《兵团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三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周期优化服务,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措施》规定,兵团各师市应急管理局要推行行政事项容缺受理,压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推行“全程网办”,减少企业现场办事环节,节约成本,简化审查程序,同步开展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当场出具审查意见;靠前做好对企服务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专家“会诊”,推行精准化服务,对“黑名单”管理期满的企业,提前1个月向属地发出提示函,按时进行移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引导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开展证书到期提醒,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前3个月,以电话方式进行提示提醒,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措施》提出,要实行精准化执法检查和说理式自由裁量,细化所属行业领域(矿山、危化、工贸)执法检查事项表,实行行政处罚时,将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适用的自由裁量标准向企业进行解释,避免随意裁量;推行企业自查整改问题免责,实施热线投诉咨询“即时办”,对群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专栏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及时解决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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