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命名第一批兵团园林城市(城镇)的通知》,命名四师可克达拉市、五师双河市、七师胡杨河市为“兵团园林城市”;命名一师十团昌安镇、二师二十七团天湖镇和三十三团、三师四十九团海安镇、四师七十三团、五师八十一团双桥镇和八十六团博河镇、六师红旗农场、七师一二九团、八师一四一团和一四二团、十二师五一农场和二二一团、十三师火箭农场和红星四场为“兵团园林城镇”。
据悉,按照《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园林城市(城镇)申报与评选办法〉的通知》要求,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报创建第一批兵团园林城市(城镇)进行考核评审,经过综合评选,3个城市达到兵团园林城市标准,15个团镇达到兵团园林城镇标准。
《通知》指出,获得命名的城市和团镇要认真总结园林绿化规建管养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兵团各师市、各团镇要以被命名的城市和团镇为榜样,加快推进园林城市(城镇)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努力营造更加宜居的人居环境,推动兵团城市(城镇)高质量发展。